岱岭郑氏宗族由闽迁蒲君明公流岐墓有祀田三亩。其派下天房、地房、人房也有祀田养房。当下我族存留族产有:
一、蜂桶山林地族产
蜂桶山林地族产,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,前族长郑时旺卓有远见,在郑祖记任大队支部书记,郑祖瑛任大队长的支持下,原东风大队将蜂桶山划拔山地五十点八亩供郑氏祠堂使用。出于平衡他姓关系,同时从狮尾山划拔部分山地给陈姓使用。自此我族依赖打柴枝出售,保障流岐墓祭墓活动经费。
山地四至界限:上至:山脊分水岭,下至:石皮脚水田,南至:石将军七亩山地,北至:小占坪公路为界。
地块见证人有:已故郑祖记、郑时旺、郑时袍;健在的郑祖瑛、郑祖瑶、郑德成、郑祖梅、郑时典、郑祖实、郑存平、郑祖贵、郑德成等为证。
二、买受地块族产
郑祖英任族长首事期间,旨在充实丰富族人文化生活。二〇一三年以郑氏宗族名义,向郑祖瑶、郑祖妹、郑克存等二十三户村民,买取土地三点五亩,征地补偿款共付壹拾壹叁仟元,其中我族出资伍万元,村委会出资陆万叁仟元。其地块从取得情况理解是归属郑氏宗族所有,地块从出资情况看待为村族共同地产。
二〇一八年原东宫村村委会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,在该地块上兴建来料加工厂房一座三层五间。建筑占地面积一亩。在建期间,村委会承诺:建筑部分为村族共同受益,共同使用。并指定三层归属我族活动开会使用,一二层若有出租,获取租金部分我族占三分之一分额。
地块四至界限:东至:绿能大桥道路,南至:惠民小区道路,西至:
厂房后坎,北至:溪岸塘堤,东西长八十米,南北宽六十米。
地块见证人有:祖瑛、德树、德成、时典、祖贵、存禄、德儒、存竹、德助、德勇、祖团、美清、德长、德贺以及二十三户出让土地当事人为证。
我族现存族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,本次修谱把族产写入宗谱,立据为证是族人共同意志体现。立族产公据,永远为照。
二〇二一年九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