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事名录

徐朝文

  时任政和徐氏宗亲联谊会会长。

  徐朝文出生在海拔八百余米的山区-政和县外屯乡立基洋自然村,四面环山,山高水冷。由于自然条件恶劣,灾害频发,干旱时节,稻田枯萎,山地绝收,人饮水要从深坑处取。而每年又要遭土匪劫掠至少两次。父亲连豹,母亲曹凤娥全靠一副肩膀,一双手来养育五子一女(五子一女分别是朝汉、朝茂、朝义、朝友、朝莲、朝文)。

  土地改革之后,朝文随着父母迁居下池(一九五二年),一九六一年七月至一九六六年七月在外屯小学就读;一九六八年七月在政和一中初中就读,因文革而辍学后,白天干农活,晚上上夜校;一九七一年二月在下池当民师,月薪仅十四元;一九七三年九月调入外屯小学任教;一九七五年当选为外屯中、小学团支部书记;一九七六年三月三日入党;一九七六年七月调至外屯公社文化站任站长兼广播站播音员,当年十一月下派到吴场大队任党支部书记;一九七七年率先推广杂交水稻八百五十亩,实现亩产跨千斤,成为全县杂交稻试种获得高产的标兵村;一九七八年九月至一九七九年八月开通吴场际面公路十五公里。一九七九年十二月经县委组织部多次考核后,提为国家干部(公务员);一九八〇年四月调回外屯乡政府任党委秘书兼乡财政会计、乡经委食用菌厂厂长;一九八七年九月专职担任外屯乡土地所、乡建所所长;一九九六年规划湖屯村新农村建设,并形成规模,树起外屯乡首个新农村建设一面旗帜;一九九八年元月,岭腰乡成立,被调至岭腰乡组建土地管理所,兼任外屯土地管理所所长。二〇〇二年三月,政和县土地管理局撤并于矿管局,组建政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后,留任岭腰任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,于二〇〇三年元月岭腰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授予“人民好公仆”称号,同年三月调入政和县国土资源局任纪检监察室主任;二〇一二年七月退休。二〇一三年三月被上海尊博建材市场管理部聘请担任副总经理;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政和徐氏宗亲联谊会成立大会上,当选为政和徐氏宗亲联谊会首任会长。朝文在职工作期间,分别多次受省、市、县、乡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表彰,当选过县、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